关于开展锦绣东方首届广场舞大赛活动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促进全民文化素养、身心健康的高水平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素养提升和身心健康需求,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全民健身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等文件要求。 中国通俗文艺研究会美育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管理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开展锦绣东方首届广场舞大赛公益活动为促进全民文化素养提升、身心健康发展实践工作健康良性发展提供指导与服务。 本活动由锦绣东方广场舞大赛组委会负责具体工作实施。本活动所颁发的相关证书只作为对参与此次活动队员表现能力的认可和荣誉表彰,活动需保证公益性,以自愿为原则,严格按照研究会制度和规定执行。 时间:2024年7月-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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